張貼日期: 2024-12-06 14:58:28 點閱:57
說明: |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27日衛部口字第1132061533D號函及本府113年12月3日府教體字第1130468069號函(副本)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32060606號公告及第1132060606A號函、第1132060606B號函、第1132060606C號函修正旨揭注意事項案,自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停止適用。 |
三、 | 檢送衛福部公告及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各1份,亦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幼教科/衛教/口腔保健專區項下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