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實務工作項目
一文書: |
辦理公文收發、撰擬、繕校及登記。 典守學校印信。 記載學校大事。 管理公文(公報)及檔案。 印製資料文件及印刷用具之保管與調配。 |
二庶務: |
辦理營繕王程及購置、定製或變賣財物事宜。 消耗品及零用品之保管。 員工實物請領及及配發。 校產校具之整理、登記、修繕與保管 水電之管理。 編製財產目錄及增減登記。 |
三出納: |
現金之出納、保管及登記。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暫收、暫付及墊付款項之收支。 編製現金結存表。 |
四幹事兼辦人事: |
教師登記之辦理。 教職員派、調、免、聘兼案件之審核與陳報。 教識員成績考核及獎懲案件之辦理。 辦理公務人員及眷屬保險業務。 辦理教職員福利業務。 員工值日之編排審定及查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