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總務處實務工作項目

 

一文書:

辦理公文收發、撰擬、繕校及登記。
典守學校印信。
記載學校大事。
管理公文(公報)及檔案。
印製資料文件及印刷用具之保管與調配。

二庶務:

辦理營繕王程及購置、定製或變賣財物事宜。
消耗品及零用品之保管。
員工實物請領及及配發。
校產校具之整理、登記、修繕與保管
水電之管理。
編製財產目錄及增減登記。
 
三出納:
現金之出納、保管及登記。
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暫收、暫付及墊付款項之收支。
編製現金結存表。
 
四幹事兼辦人事:
教師登記之辦理。
教職員派、調、免、聘兼案件之審核與陳報。
教識員成績考核及獎懲案件之辦理。
辦理公務人員及眷屬保險業務。
辦理教職員福利業務。
員工值日之編排審定及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