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2月15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051321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美容美體業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醫療院所因應COVID-19分流就醫及轉診建議、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常見問與答(Q&A)、收費價格3,500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COVID-19指定機構、收費價格3,500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COVID-19指定機構服務時段、國際及小三通港埠第一線執勤人員防疫相關原則、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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