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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惠玉 - 輔導室公告 | 2018-05-01 | 人氣:713

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國中部大德分校107學年度慈輝班招生簡章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
  • 申請資格與招生對象:
    • 申請資格:
      1. 國小階段: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或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各學校相關輔導會議審議通過,且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願意接受平日之夜間照顧,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2. 國中階段: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或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各學校相關輔導會議審議通過,追蹤返校無法適應原就學環境,且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且有意願接受輔導就讀,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3. 家庭功能不彰與遭逢變故定義如下:
        1. 符合高風險家庭學生。
        2. 雙親亡故之依親學生。
        3. 單親家庭學生。
    • 招生對象:
  • 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應屆畢業生)及國中階段之學齡學生。
  • 設籍於本市之國小六年級之學齡學生。
    •   基於住宿安全之考量,若有下列情形者不適合申請: 未獲控制之精神疾病、開放性肺結核、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症、氣喘或其他嚴重疾病經醫師評估後不適宜團體生活及住宿者。
    • 家長及學生須詳閱慈輝班獎懲辦法及請假規定,並配合其相關規定。
  • 申請日期:
    • 年度招生:107年5月1日至5月20日,對象為(5、6、7、8)年級學生。
    • 第一次期中招生:107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為6(以中山區為優先原則)、7、8、9年級學生。
    • 第二次期中招生:108年1月2日至1月15日,申請對象為6(以中山區為優先原則)、7、8年級學生。
    • 以上日期遇假日順延至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逾期不候。請將申請相關資料逕送中山高中大德分校。電話(02)2424280213、20,傳真電話:(02)24247280。
  • 年度招生名額:共計  10  名額。 (符合資格者依申請資格順序審議至額滿為止,餘列入候補名單。)
  • 申請方式:由原學籍學校(以下簡稱原校)國中提出申請。
    • 申請程序: 由原校提出申請
  1. 各國中就有意願申請入班學生核實審查資格。
  2. 檢具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完成校內核章手續,以信封彌封於107年5月20日、10月15日及108年1月15日前送至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以上日期遇假日順延至假日後第一個上班日,為使家訪順利完成,請各校關心學子的師長把握送件時間,逾期不受理。
    • 審查程序:依據基隆市慈輝班入出班作業原則辦理(附件一)。
  • 檢附資料:
    • 申請資料檢核表(如附件二)。
    • 申請表(如附件三)。
    • 二吋半身照片,一張貼於申請表,一張浮貼(背面書寫學校及學生姓名)。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無者免付)。
    • 學生輔導AB卡資料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
    • 申請學校檢具該生之相關輔導資料影本,如:學生個案成因分析暨追蹤輔導記錄表、個別輔導記錄冊或其他社福單位輔導記錄、評估報告(蓋與正本相符章)。
    • 學生健康檢查記錄表影本(蓋與正本相符章)。
    • 公私立醫院健康檢查報告。(檢查項目:胸部X光、血液常規、肝功能、B型肝炎、腎功能。)
    • 原校同意書(如附件四)。
  • 報到入學:依入學通知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無故未報到者,視同棄權,其遺缺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學生報到後由本校通知該生戶籍所在地原校。
  • 學生待遇:
    • 星期一到星期四一律住校(例假日除外),星期五放學後返家。因本校週末及例假日未提供住宿,家長須於週五(例假日前一日)接送學生返家與週一(開始上課當日)接送學生到校上課。
    • 就學期間(供)食、宿、制服全部免費。
    • 寒暑假期間設有免費之課輔與技藝課程。
    • 其餘經費依原籍縣市相關規定辦理或自行繳交。
  • 回歸原則:
    • 經復學輔導就讀小組複審會議審核申請結果未通過者回歸原校就讀。
    • 慈輝生於輔導就讀原因消失後,經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評估,使學生回歸原校或原班上課。
  • 申請學校義務:
    • 學生至本校辦理報到時,應由原學校轉介單位派人偕同家長及學生到校。
    • 配合學籍、成績及學生輔導相關之轉銜作業。
    • 學生於試讀期間,原校應每週定期派員至本校協同輔導該生,通過試讀後,亦須協助共同輔導該生(附件五)。
    • 學生於試讀期間發生中輟情事時,由本校通知原學籍學校,並由原校辦理中輟通報作業;後續追蹤、協尋與輔導工作,由兩校共同辦理至結案為止。
    • 經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審查決議學生回歸時,原校不得拒絕學生返回原校就讀。
  • 本簡章經陳報基隆市政府核備後實施。

 

附件一

基隆市慈輝班入出班作業原則       

  • 依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修正規定。
    • 基隆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 目的:
    • 加強對中輟復學學生、家庭失依或貧困單親學生之照顧及教育,使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
    • 結合社會資源,給予良好協助與照顧,實現教育理想。
    • 確立慈輝班入班申請暨出班作業標準程序。
  • 組織: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委由中山高中大德分校成立「慈輝班復學輔導就讀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校長為召集人,輔導主任為執行祕書,成員包括分校輔導組、分校教務組、教師代表、生活輔導員、社工師等人,負責慈輝班學生入班申請暨出班作業。
  • 申請資格:
    • 學校導師或學輔人員提出,經校內輔導相關會議通過,並取得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 緊急(特殊)個案符合下列條件者,由申請學校提交申請資料至本府教育處及中山高中大德分校,由本府教育處召開緊急審查會議:
      • 經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 學生於前次申請期程截止日後(年度申請或期中申請),因家庭遭遇變故(致有高風險家庭、單親、失親等情形)已由本府社會處開案,且於中輟系統中通報中輟或虞輟在案,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者。
      • 已由本府社會處召開會議,邀集申請學校、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其他相關網絡單位(衛政、警政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前提,共同研商學生需求及各單位相關配套措施,且評估有入班需求者。
  • 申請時間:
    • 年度申請:每年5月1日至5月20日,申請對象為國小5年級(以中山區為優先原則)、6年級暨國中7、8年級學生。
    • 期中申請
  • 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對象為6(以中山區為優先原則)、7、8、9年級學生。
  • 隔年1月2日至1月15日,申請對象為6(以中山區為優先原則)、7、8年級學生。
  • 入班作業:
    • 提出申請:於申請時間內填具申請書,以密件送中山高中大德分校輔導組彙整。
    • 初審:
  • 本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核。
  • 就符合資格之學生進行家庭訪問。
  • 召開本小組會議審查入班學生資格,並提出建議名單。
    • 複審
  • 召開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複審會議,申請學校之承辦人員皆應與會,如有必要得請監護人列席。
  • 通過入班審查國中學生,於開學後進行試讀一個月,觀察該生適應狀況,並於一個月後召開就讀評估會議。適應良好者即辦理入學手續,正式進入慈輝班就讀。若適應不良者回歸原(學籍)學校(以下簡稱原校)就讀,原校不得拒絕。
  • 通過入班審查之國小學生,於開學後進行試讀一個月,觀察該生適應狀況,並於一個月後召開就讀評估會議。適應良好者則正式進入慈輝班就讀。若適應不良者則由戶籍所在學校交由家長或監護人照顧。
    • 報到就讀:
      • 國小五升六年級、六年級學生(不含屆畢業生):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完成審查程序後,同意先進行試讀一個月,並視學生適應情形由雙方學校共同召開一次審查會議決議該學生是否適合就讀慈輝班。試讀學生輔導措施條列如下:
        1. 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原校輔導人員帶領學生至中山高中大德分校辦理報到手續。
        2. 為了解學生就讀輔導狀況,原校需搭配一位輔導人員。
        3. 原校輔導人員與中山高中大德分校教師共同研擬輔導措施。
      • 國小應屆畢業生: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完成審查程序後,直接進入慈輝班報到就讀。由原(國小)校通知學籍學校(國中),由原國小及國中共同辦理後續追蹤、協尋與輔導工作。
        1. 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帶領學生至中山高中大德分校辦理報到手續。
        2. 為了解新生(國小應屆畢業生)輔導狀況,新生(國小應屆畢業生)原(國小)校及國中學籍學校需搭配一位輔導人員。
        3. 新生(國小應屆畢業生)原(國小)校及(國中學籍學校)輔導人員應與中山高中大德分校教師共同研擬輔導措施。
      • 國中申請生: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完成審查程序後,同意先進行試讀一個月,並視學生適應情形由雙方學校共同召開一次審查會議決議該學生是否適合就讀慈輝班。試讀學生輔導措施條列如下:
        1. 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原校輔導人員帶領學生至中山高中大德分校辦理報到手續。
        2. 為了解國中各年級申請生就讀輔導狀況,國中各年級轉學生原校需搭配一位輔導人員。
        3. 國中各年級申請生原校輔導人員與中山高中大德分校教師共同研擬輔導措施。
  • 出班作業:
    • 家長主動提出申請
      1. 申請人: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2. 申請程序:填寫自願出班申請書送中山高中大德分校輔導組。
      3. 審核:由本小組召開個案協調會,邀請原校及個案相關之社工、觀護人等列席討論、審議及送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備查後生效。
    • 學生不適應慈輝班生活
      1. 停宿
  1. 申請人:導師或生活輔導員。
  2. 申請原因:學生有重大違規行為且影響其它同學正常學習及住宿生活者。
  3. 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寫學生停宿申請書。
  4. 審核:由本小組核定5天以內的停宿處置。
  5. 輔導:由導師、生活輔導員、認輔教師、社工師、輔導組長及分校主任組成輔導小組會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積極輔導,務期回復正常住宿生活。
    1. 出班
  1. 申請人:本小組
  2. 申請原因:經本小組停宿處分2次並積極輔導後,第3次符合停宿標準時,由本小組提出出班申請。
  3. 申請程序:本小組函報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
  4. 審核:俟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邀集相關人員召開專案協調會議審核後,正式生效出班。
  • 本作業原則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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