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108年6月12日函頒修正之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辦理。
目標:
透過徵選活動,激勵教育人員暨社會人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設計品德相關教學活動,引領學生明辨思考、理性實踐。
提供教育人員分享與發表之管道,徵選優良作品案例,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充實網站內涵,活化品德教育。
主辦機關:教育部
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徵選類型及對象: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各級學校人員
品德主題故事類
(甲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人員
(乙組)國民小學學生、國民中學學生
品德主題漫畫類
(甲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人員
(乙組)1.幼兒園學生、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生
2.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生
3.國民中學學生
品德主題影音類
(甲組)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人員
2.國民小學學生、國民中學學生
(乙組)獲本部補助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拍攝影片之大專校院
徵選主題:
符合品德教育之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行善關懷、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核心價值,以及其它相關主題(如良好生活習慣與德行、自尊尊人與自愛愛人、溝通合作並維繫和諧人際關係、重視群體規範與榮譽、關懷生活環境與自然生態永續發展、關心在地與全球道德議題並增進公民意識與行動等)。
徵選類型之說明: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節數以1-3節為限,投稿方式為上網填寫表單或下載檔案(如附件二)編寫後上傳檔案。
品德主題故事:文章長度以2頁為原則(故事內容與啟示合計3,000字以內),投稿方式為上網填寫表單或下載檔案(如附件三)編寫後上傳檔案,若適用階段為國民小學低年級請於故事內容標註注音符號。
品德主題漫畫:以A4紙張大小為限,不限制格數,每張最少需畫四格至多八格,以漫畫呈現。投稿方式為上網依表單填寫作品說明表或下載檔案(如附件四)編寫後上傳檔案,手繪圖或電腦繪圖均可,但手繪圖稿需掃瞄後上傳檔案(檔案格式限為jpg,檔案大小10MB以內)。
品德主題影音:至少3分鐘,至多不超過12分鐘為原則之短片(超過恕不受理),作品影片格式請用MP4格式,解析度為1280x720(720p)以上規格,如達1920x1080(1080p)尤佳,並於片尾放上剪輯團隊名單、影片中所有使用之照片、音樂確切來源出處。投稿方式為上網填寫表單或下載檔案(如附件五)編寫後上傳檔案。
投稿主題與內容可參考往年故事類得獎作品網址:http://ce.naer.edu.tw/compositions.php
投稿方式:
採線上投稿方式,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開放上網進行註冊(品德教育資源網-線上投稿)。
每類均需填寫「作品報名表」(如附件一)及依據投稿類型填寫表單。
投稿類型上傳附件檔案格式說明:
教學活動設計類請上傳pdf或word檔之附件。
漫畫類請上傳jpg檔案格式之圖片。
影音類請上傳MP4格式之檔案。
評選原則:
評選重點: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
作品符合徵選主題。
使用本網站之故事或漫畫類作品為素材。
作品符合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
作品具有特色或創意。
引導討論具啟發性。
結合相關時事與議題。
品德主題故事類與品德主題漫畫類
作品主題內容符合品德內涵。
作品敘述之流暢性與完整性。
作品具有特色或創意。
品德主題影音類
作品主題內容符合品德內涵。
作品呈現之架構流暢性與完整性。
作品拍攝、聲音技巧。
作品具有特色或創意。
評選方式: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小組,針對投稿作品 進行評選。
錄取件數:
品德影音類(甲組)擇優錄取6件為原則。
品德影音類(乙組)擇優錄取5件為原則。
其餘每類各組擇優錄取12件為原則。
獎勵方式:
凡獲選之作品: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品德主題故事:致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下同)580元(教學設計每篇至多以3,000元為限)及獎狀。
品德主題漫畫:致贈每件1,2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影音:致贈每件5,0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故事、漫畫及影音類(甲組)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給獎狀。
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師生將另函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獎勵。
教育部業將「3年內師生參與本活動情形」納入「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之「評選基準」中,請各校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其他注意事項:
參與徵選之稿件以未曾出版或獲獎者為限,每人每類限投稿1件,每件作者至多2名作者(品德影音類(乙組)之作者不限2名)。
參與徵選之稿件請勿一稿多投,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獲獎資格與相關獎勵。
參與徵選之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不符格式規定或未備齊繳交資料者一律不納入評選。
投稿請及早作業,避免徵稿截止日前網路壅塞,而無法順利上傳。
作品報名表之聯絡電話與手機為聯繫得獎者之用,請確認資訊是否為正確,以防得獎者無法獲知得獎訊息。
獲獎者須寄回授權書(附件六) 簽名正本及稿費收據正本。
錄取之作品皆須同意下列所載事項,並繳交「授權書」(附件六)簽名正本:
本作品(含附件)係本人原創,絕無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並從未出版或獲獎。若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嫌,願意取消得獎資格,並立即繳回領取之稿費及獎狀,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負,如因此造成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或基於其授權而使用本作品之第三人之損害,願負賠償責任。
本人同意本作品全部內容授權刊登於【教育部品德教育資源網】,提供各級機關、學校或社會大眾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與地域,為教育、學術研究或其他非屬營利之目的利用。
本人並授權教育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得於不破壞著作原意之範圍內,修改本作品(或建議作者酌修),並得於電子媒體或紙本刊載或出版發行,但不須另外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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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仍享有著作人格權,並得於個人著作、演說、網站,或教學使用本作品。本人同意對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