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slider image 150
  • slider image 148
:::

張惠玉 - 學校公告 | 2022-03-08 | 人氣:16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21日臺教學(三)字第1112800706號函辦理。
二、性平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學校違反本法規定時,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三、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學校為作成對教師個人措施之主體,除法律別有規定之外,學校自不得就主管機關再申訴之結果提起行政訴訟之意旨,爰主管機關依性平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調查學校疑涉違反性平法之調查處理結果,乃主管機關對學校行使法定監督權,受調查學校不得就該調查處理結果提出申復。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活動宣導

[ more... ]

快速連結

:::

校園教育園區

計數器

總計: 8481848184818481
本站以XOOPS校園網站輕鬆架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