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甄選對象: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學前教育階段,具備3年以上之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導經驗,並有意願擔任者,包括身心障礙類之分散式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及幼兒園所之教師。
三、甄選類型(詳見甄選簡章)
(一)兼任輔導員:身心障礙組每週公假乙天,測驗評量組隔週半天執行任務,所遺留課務之代課費由縣府補助。
(二)兼任區域輔導員:每月公假乙天執行任務,遺留課務之代課費由縣府補助。
四、聘期:自107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每學年一聘。
五、團務時間:
(一)身心障礙組(包括國中、國小及學前階段):固定週五舉行,其餘時間視任務性質彈性辦理。
(二)測驗評量組(包括高中、國中及國小):隔週週四下午(暫訂)舉行,其餘時間視任務性質彈性辦理。
六、執行團務以公假登記,每週補助代課費最多4節。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6月27日(星期三)截止,請填寫推薦表乙份,並佐證相關資料,郵寄「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推薦表」至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特教輔導團收。
八、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張弘昌教師,電話:7273173分機316。